▲云南省南涧县委宣传部,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公示牌显示,三名管理人员全部为女性


9月2日,有网友发布一张“公共厕所监督管理公示牌”的照片爆料称,云南省南涧县委宣传部一男厕所内配备了3名“女干部”,引起广泛关注。

 

据潇湘晨报报道,南涧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为厕所设置三名工作人员情况属实,但三名工作人员需要对所有的厕所负责,而不是网传的“只负责男厕所”,并表示“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这样的人员设置是符合规定的”。

 

由保洁员负责保养维修设施设备和保洁,由所长每天巡查厕所设施和情况,由行政监督员每周至少检查两次。这样的人员设置安排,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本没什么问题。

 

▲云南省南涧县委宣传部回应称该人事安排符合规定。图/看度视频报道截图


然而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由“女干部”去管男厕所,尽管并不是“只负责男厕所”,但男厕所也是在其管辖之内,听来总是有些滑稽。

 

毕竟,男女有别,女干部如何去男厕所巡查?如果每次类似检查都需要在保洁员打扫完卫生,立个“暂停使用”的提示牌时进行,那平时的厕所卫生状况又如何保障?所谓的检查和巡查岂不流于形式?不得不说,这样的人事安排有欠考虑,并不周全。

 

“符合规定的”,却不一定是合理的。要明白,任何的细则、规定都不可能囊括所有情况,照顾到所有细节。这就需要我们依规做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安排,以取得最优效果。

 

尤其政府部门的工作,涉及公众利益,在人事安排上,更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和舆论观感。让女干部检查男厕所,听起来就像个笑话,还一本正经进行公示,难道就没有一位“男干部”可以当此“大任”?

 

更重要的是,此事并非只是“女干部不好进男厕所”的问题,而是这种安排背后,可能导致的工作职责不能落实、工作任务流于形式的问题。这种工作安排上的随意,使得“在岗”人员难以“在责”,久而久之,尽责之心难免懈怠,行事作风就可能“脱实向虚”。

 

总之,让“女干部”管男厕所,这样听起来就荒唐的人事安排,还是少些为好,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首先要“位得其人,人尽其责”。

 

新京报评论员:迟道华

编辑:丁慧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