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9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按照《通知》,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