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9月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宏宝莱”食用油被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今年8月,该公司因其他1批次压榨大豆油过氧化值不合格,被罚款5万元。

 

抽检通告显示,标称四平宏宝莱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宝莱”传统压榨大豆油(5L/桶,2020/09/02)、大豆油(5升/桶,2021/03/03),过氧化值检出值分别为0.36g/100g、0.29g/100g,而标准值为不超过0.25g/100g。该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复检值分别为0.37g/100g、0.26g/100g。

 

据了解,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于不合格批次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以及具体不合格原因,9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按照天眼查存留联系方式致电四平宏宝莱油脂有限公司,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公司今年第一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2021年6月15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一份食品不合格抽检公告显示,标称该公司生产的“宏宝莱”压榨大豆油(5L/瓶,2021/01/02),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天眼查资料显示,2021年8月,该公司因生产的1批次压榨大豆油过氧化值不合格,被罚款5万元。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