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10月13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宁波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出让公告。根据公告,该批次计划出让46宗地块,将于11月3日-4日进行拍卖;46宗地块总土地面积约187.3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46.94万平方米,总起始价约372.48亿元。


从供地区域来看,此次奉化区和鄞州区为“供应大户”,分别计划出让12宗、11宗地块,另外江北区、镇海区各7宗,海曙区5宗,北仑区、高新区各2宗。


出让公告显示,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首次尝试推出“定品质”及“现房销售”的出让方式。具体是对鄞州区JD04-01-23、JD04-01-24地块(百丈地段)实行定品质出让;对海曙区西成地段HS04-02-19地块、鄞州区JD12-04-16地块(华光城地段)及鄞州区JD01-02-10a地块(庆丰地段)实行现房销售。此外,根据公告,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要享受装配式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政策,必须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在多个城市二轮供地中,都对购地资金来源有严格要求。宁波此次二轮集中供地也规定,竞买人的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同时,在企业资质方面,出让公告明确,企业资质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含联合竞买,参与竞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除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也被禁止参加竞买。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