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齐超 薄其雨)10月30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山东省青岛市民警李涌的追悼会将于31日在青岛市殡仪馆举行。今年10月3日凌晨,李涌在国庆安保执勤时不幸牺牲。当时,他在高速公路巡查,对涉嫌酒驾的司机进行盘查,在处置过程中,李涌从高速公路立交桥坠下牺牲。


李涌生前的警服。来源:“山东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


3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回访沈海高速公路黄岛段发现,在交警李涌牺牲地点有青岛市民正在事发地点献花、悼念李涌。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交警李涌牺牲28天以来,不断有市民来此缅怀。

 

前来悼念的市民刘先生称,他最初认识李涌是从他的微博开始的,李涌生前是一名“微博大V”,经常发一些正能量的东西,有时还会和刘先生等市民朋友互动留言,“他生前经常做一些好事,让我们深受感动,我们都没想到突然有一天他就这样牺牲了。”


10月30日上午,交警李涌牺牲地,市民献上的花。新京报记者 齐超 摄


刘先生回忆,李涌牺牲当天,他不相信这个消息,还发信息询问他,“涌哥,你没事吧?”但一直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复。李涌出事前,刘先生曾因为高速堵车的问题联系李涌,向他报告路况,“没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能跟他讲话,太可惜了,他现在被评为烈士了,我们心里也有所安慰,只希望他一路走好。”

 

新京报此前报道,10月3日凌晨1时许,山东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执行国庆安保任务,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依法进行盘查。在处置过程中,李涌同志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归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李涌牺牲后,“青岛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文介绍,李涌同志,1966年11月出生,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0月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从警16年来,李涌同志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先后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敬业奉献模范、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据称,李涌同志微博名称“交警李涌”,有3万多粉丝。从2012年3月12日至今,李涌的微博精心运营了整整九年,成为了青岛网友心中真正的警方“大V”。李涌的最后一条微博定格在10月2日那天,他发布的内容仍是在提醒司机注意交规、安全行车。

 

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