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据《安徽日报》消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孟富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11月6日10时07分在合肥逝世,享年89岁。


图片来源:安徽日报


孟富林同志1933年9月出生于安徽省含山县,1950年9月参加工作,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9月至1956年9月,历任含山县土改委员会文书、县委秘书室档案员,县公安局干事、副股长、股长、副局长。1957年7月至1978年9月,历任庐江县公安局副局长、法院院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团县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1978年9月至1979年12月,历任巢湖地委常委、肥东县委书记,省林业局局长。


1979年12月至1993年2月,历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林业厅厅长、省农委主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3年2月至2003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4年3月退休。


孟富林同志是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代表;第五届、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据《安徽日报》介绍,孟富林同志参加革命工作七十多年来,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在不同岗位上勤勉履职,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从青少年时代起,他就志向远大,始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学习刻苦认真,积极追求进步。刚参加工作,就经受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政治历练和实践考验。他先后在含山县、庐江县、巢湖地委、肥东县工作29年,在党的培养下,从基层干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为地方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农业水利建设、植树造林、经济发展等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省委、省政府工作期间,协助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徽实际,着重抓好改革开放、农业农村工作、扶贫救灾、组织建设和政法等工作,特别是把大包干改革做法努力推进到农村各个产业,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的10年时间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尽心尽力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特别是明确提出既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到位、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等一系列理念和要求,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依法治省积累了丰富经验、作出了宝贵贡献。


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孟富林同志依然老骥伏枥、奋斗不止,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余热、无私奉献。他始终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先后担任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积极组织学习交流和调查研究,形成诸多调研成果,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供了决策咨询和履职参考。同时,还担任了省企业家联合会高级顾问、安大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省情研究会顾问、孟子思想研究会名誉会长、省劳动力资源利用研究会名誉会长、老年体协名誉会长等,为开展社团活动作出了奉献。


《安徽日报》报道称,孟富林同志对共产主义理想忠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尊重。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具有很高的理论修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把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特别是总结了很多蕴含群众智慧的语言,鲜明生动,经常提出一些独到的思路和超前的谋划。他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感情,作风深入务实,关心群众生活,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他一生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胸怀坦荡、正直无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严格要求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体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优良的精神风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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