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自11月1日北京交警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主挂上正式号牌、拿着伪造的行驶证上路。针对这种情况,交管部门从昨日起开始重点整治,仅11月9日一天就查处了314起。


昨日(11月9日)19时许,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执勤交警在昌平城区政府街西路拦查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根据车辆外形,发现该车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而悬挂的号牌却是“合法”的“白牌”。车主张某还向执勤交警出示了“非机动车行驶证”,但超标电动自行车是不可能申领到合法的电动自行车牌证的,也就是俗称的“白牌”。


交警使用执法终端对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后发现,该车根本没有车辆注册信息,也就是说该车悬挂的号牌和行驶证涉嫌伪造。执勤交警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和涉嫌伪造的号牌、行驶证予以扣留。


电动自行车主张某因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和使用伪造电动车牌证,其车辆被警方暂扣,15日内到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接受罚款处罚。


交管部门在此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可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