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11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获悉,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华生活”)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44.07万元。

 

据介绍,宜华生活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案号为(2021)沪0115执31783号,执行标的440705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对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时任宜华生活董事长刘绍喜等5人采取禁入处罚,其中,刘绍喜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介绍,宜华生活存在两大违法事实,涉及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而虚假记载中出现两种情形,分别为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