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韩国SBS电视台报道,“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终审维持原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另外,他还被勒令佩戴电子脚链30年,公开个人信息资料10年。此前“N号房”创建人不服一审与二审判决坚持上诉。对此韩国最高法院法官表示,最高法认同一审法庭对被告的判决。“N号房”创建人年仅25岁,被捕时正在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