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为了能获取更高的收入,不少网约车驾驶员一天的工作时长超过12小时,也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为了保障这些交通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今日(11月30日)发文要求,要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同时,要强化网约车驾驶员职业伤害保障,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


今日(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社会和行业普遍关注的网约车驾驶员劳动强度大且没有相应保险保障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规范。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和享受待遇的服务便捷性。强化网约车驾驶员职业伤害保障,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网约车驾驶员在线服务期间劳动安全提供保障。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同时,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要持续关注行业运行情况及网约车驾驶员劳动报酬水平,并适时公开发布,引导驾驶员形成合理收入预期。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与网约车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协商确定驾驶员劳动报酬计算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网约车驾驶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科学确定驾驶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保障其有足够休息时间。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