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2月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公安部和黑龙江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塞尔维亚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


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范继萍,女,1965年10月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前妻,哈尔滨龙粤送变电安装有限公司原股东。经查,范继萍涉嫌将刘杰的受贿所得用于购买有价证券、房产等,2019年7月外逃。2019年12月,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20年10月,塞尔维亚警方应中方请求,根据红色通缉令将其抓获。2020年11月,中国主管机关向塞方提出引渡请求。


范继萍涉嫌转移巨额腐败犯罪所得并潜逃境外,性质极其恶劣,将其引渡回国是国际追逃追赃和打击涉腐洗钱的重要战果。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继续会同有关国家共同打击跨境腐败和洗钱犯罪,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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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杰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指使他人逃匿,转移、隐匿、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土地买卖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刘杰身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工作上擅权,生活上放纵,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官方简历,刘杰生于1965年12月,曾任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11年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年,刘杰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1月任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同年12月任哈尔滨市纪委常委,2019年8月被免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0年4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据介绍,刘杰,监察体制改革后黑龙江省首个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地市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他利用权力和地位影响巧取豪夺,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


刘杰前台“揽活”,姜国文幕后“办事”,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严重危害党的执政根基、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


姜国文曾任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政协主席等职,2019年9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