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石家庄发布官微消息,5日,石家庄鹿泉区公布关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鹿泉区人员刘某某行动轨迹。全文如下:


刘某某,女,49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系11月24日从高风险地区满洲里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员。12月5日,被基本判断为鹿泉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现将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乘坐K7090次列车(6车厢0063号)自满洲里站至齐齐哈尔龙江县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龙江县家后无外出。


11月22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3日,乘坐K50次列车(15车厢0203号)自齐齐哈尔站出发,11月24日到达天津站。


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0047号)由天津站至石家庄站,16时54分到达,乘车(冀A—9P9T8)前往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到达后无外出。


11月25日至29日,每天在工地上班,吃住均在工地无外出。


11月30日,作为满洲里来鹿泉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5日


编辑 赵熹

来源:石家庄发布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