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 王金淼 实习生 汤赛坤)12月6日,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一名女童在上学途中,被一名男子扔进河滨路西溪河中,事发河道高5米。遂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男子为三级智力残疾人员,已被送往当地精神病院。


中共遂溪县委宣传部发布的情况通报。来源:遂溪县人民政府官网


目击者李先生介绍,12月6日14时许,他路过河滨路时,发现一名男子无故将一名女童扔进西溪河中,他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那名男子把小女孩扔下去后就走了,摔下去的高度大概有5米。小女孩的脸都摔肿了,很多地方都受伤了。”

 

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孩独自站在河边,一旁堆满垃圾。岸上的群众报警后,警察、消防人员和医护人员陆续赶到现场。随后,消防人员通过搭建的梯子将小女孩救上岸,救护车将其送至医院。涉事男子被警方控制,押送上警车离开。

 

12月7日,遂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昨日将小女孩扔下河道的涉事男子为三级智力残疾人员,目前已将其送往当地精神病医院。受伤的小女孩在送往医院检查后,身体无大碍,当天已被家人接回家。

 

据遂溪县人民政府官网12月7日发布的情况通报,12月6日14时,遂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110 警情:在遂城镇河滨路附近有一名女童被一男子推下河滩中。接警后,城东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赴现场处置,民警借助消防救援工具及时下河开展救援,将该女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该女童身体无大碍,已在其家长陪护下出院回家。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在现场附近迅速控制涉事男子谭某某(三级智力残疾人员)。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