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上虞发布官微消息,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2月11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徐某、王某、葛某三人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三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上虞公安已依法对徐某、王某、葛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陈媛媛

来源:上虞发布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