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徐美慧)12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北京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多点地区新供安置房项目,原则上按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20%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旨在完善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力度,提高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据了解,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北京市规自委、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各区政府等单位,已建立“房地联动、一地一策”会商机制,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将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先行开展上市地块配建试点,成为新增房源的稳定渠道。


《通知》是在先行先试基础上,总结集中供地配建工作的经验而完善形成的。通过集中供地配建方式,今年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25宗,配建建筑规模46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约5700套。


据了解,在即将开始的三批次集中供地中,北京计划继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4宗,配建建筑规模4.36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700余套。


此外,《通知》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和工作程序。因区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租赁住房供应计划,集中布局在租赁市场旺盛、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区域及周边,促进项目可持续运营。

 

为缓解首都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通知》明确,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项目中,每年按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北京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多点地区新供安置房项目,原则上按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20%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低租金成套住宅为主,努力让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补齐租赁住房结构性短板。


为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通知》明确配建住房与项目其他住房在布局、建筑密度、景观环境、绿化,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建筑材质品质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配建住房原则上采取集中布局,以整栋、整单元为最小建设单位;实施装配式装修成品交房,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住房实施统一管理。

 

此外,配建住房将考虑区域租金水平和建安成本等因素,由市或区保障性住房专业公司回购。《通知》同步制定《配建协议》示范文本,明确竞得企业与回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各环节要求,实现全流程严格监督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为中心,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人口、产业聚集区重点布局,补齐保障性租赁住房短板,全面增加保障房有效供给,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促进职住平衡,加快建立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

 

新京报记者 徐美慧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