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63岁的王海森,不慎被电锯割伤左手拇指,送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一附院)治疗,住院及手术费共计6.2万元,其中2个“微血管吻合装置”(医疗器械)的费用,占总医疗费的一半以上。

 

2021年12月9日,王海森到医院拍摄X光片时发现,这个植入体内、不可被吸收的进口医疗器械不见了。询问主治医师被告知,“手术时发现不适合,便没有使用。”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王海森的遭遇并非个例,另有8名患者遇到了同样的情况。9人入院时间在2016年至2018年间,时间跨度长达3年,主治医师均为郑大一附院急诊外科副主任医师王福建。

 

12月28日,王福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微血管吻合装置”可缩短手术时间,提高血管通畅率,但为部分患者使用后,发现血管未通畅,只能裁切掉该器材重新进行血管缝合手术,以保证手术效果。


有专家称,微血管吻合装置价格高昂,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即便使用失败,也有向患者告知、展示废弃器材的义务,否则无法证实在手术中使用。该微血管吻合装置代理商官网显示,该产品已在临床应用30年,吻合成功率高达99.3%。

 

12月29日,郑大一附院宣传处工作人员接到记者反映后称,将核实后给予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回复。


患者关涛的收费清单中显示有吻合器一项、拍摄的X光片中却未见,此外还有其使用的吻合器合格证。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消失”的医疗器材

 

2018年1月,木工王海森在郑州市区一工地做工时,被电锯打到左手,导致拇指关节以上部位被切掉,出血不止,工友将其送入郑大一附院急诊科。

 

王海森记得,手术于晚间进行,早上醒来时疼痛难忍,询问医护人员为何不用药,得知已欠下了3万元的医药费。费用明细显示,手术材料费共计5.4万元,其中“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显示,使用的2个“微血管吻合装置”花费了33600元。

 

因觉得费用太高,王海森于手术次日办理了出院手续。他表示,自己没有仔细看过住院消费清单,并不知道“微血管吻合装置”是什么,能起到什么作用。只是在自己询问医护人员,“为何手术费这么高时?”被告知“用了两个支架。”

 

王海森称,他出院约1年后,有人曾找到他告知,这个价格昂贵的进口器材,在手术中并未使用,当时他没有相信。直到今年12月9日,有人再次联系他,建议他可以拍个片子看看。当天,王海森便在老家开封尉氏县人民医院拍摄了X光片确认,手术部位未见“微血管吻合装置”。

 

12月22日,王海森就此联系其当时的主治医师王福建询问。王福建向他解释称,没有安装,所以拍X光片不会显示,当时使用该医疗器材后,发现血管未通畅,便舍弃了该器材。但对于王海森“没用上,为何收取费用?”的追问,王福建未给予明确答复。


患者王海森从郑大一附院调取的“植入类医疗器材登记表”。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多名患者质疑医生乱用器材

 

王海森的遭遇并非个例。2018年5月,河南许昌市民关涛骑车回家途中摔倒,右手手腕处被玻璃扎破,送入郑大一附院手术,手术中同样被使用了“微血管吻合装置”。

 

关涛记得,他在住院期间,就曾接到一位河南兰考籍患者的电话,告诉他去拍片看一看自己的“微血管吻合装置”是否安装。当时他还以为是骗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半个月前,因手术后自己的右手食指、中指触感未恢复,关涛到医院拍片复查,才发现装置未安装。

 

关涛称,“微血管吻合装置”是手术费中最贵的一样器材,占据了治疗费用的一半。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至少有9名由王福建手术的患者有着与关涛、王海森同样的遭遇。近日,记者先后陪同其中6位患者到郑大一附院调取病历,发现其中4位患者的“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显示,所使用的为同一产品。另2名患者病历中无登记表。

 

产品合格证显示,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63461834,系美国一家公司生产,总代理商为驿麟科创医疗科技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可见:该产品由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不锈钢针组成,装配防护盖和钳夹保护套环,一次性使用。产品用于显微外科手术中常见的动静脉吻合。适用于外径不小于0.8毫米不大于4.3毫米且壁厚小于或者等于0.5毫米的静脉和动脉。

 

该产品依据所需吻合血管的外径分为7个型号:GEM 2750,GEM 2751,GEM 2752,GEM 2753,GEM 2754,GEM 2755,GEM 2756,不同型号对应使用在直径为1.0mm—4.0mm的血管上。

 

驿麟科创医疗科技公司一销售经理表示,血管吻合装置为植入型医疗器材,内有不锈钢针,属不可降解物质,患者拍摄X光片会有显示。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一位在郑大一附院治疗,同样使用了该产品的患者于近日拍摄的X光片显示,其手术部位可见一绿豆大小的光圈。


患者所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图源代理商官网


两名患者曾签订“手术不理想协议”后获赔

 

采访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前文所述9名患者中,张喜军、王小鹏投诉医师王福建未使用“微血管吻合装置”拿到了相应的退款。

 

12月23日,张喜军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2018年4月,他因左臂被电锯割伤,到郑大一附院手术,术前医师王福建询问他是否使用“镇痛泵”,因家贫欠债,他拒绝了这个收费价格1000多元、用于缓解患者术后疼痛的装置。

 

张喜军称,4万元的住院费,当天手术后就全部扣完,他查看单据才发现1个“微血管吻合装置”占了16800元,询问妻子才得知,自己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询问妻子是否使用吻合器材,妻子同意了。他还曾因此责备妻子,“住院的钱都是借的,为啥要花这个钱?”

 

出院大约半年后,张喜军接到了一位兰考患者家属的电话,告知其术中未使用吻合装置。两人一同向监管部门反映此事。张喜军称,几天之后自己便接到了王福建电话,在医院签订“手术不理想协议”后,拿到了2万元的赔偿。

 

曾于2017年4月在郑大一附院手术的王小鹏,也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河南兰考患者家属向监管部门反映时,在材料中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事后,自己便接到了主治医师王福建电话,当天自己到郑大一附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很快拿到了退还的33600元现金。

 

王小鹏的病历资料显示,其在手术中共使用2个“微血管吻合装置”。但王小鹏夫妻俩均表示,术前、术后两人均未被告知,手术中使用了该器材。

 

12月25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张喜军、王小鹏口中的兰考患者家属,但未能取得联系。一份该患者手写的投诉材料显示:他们先拿一个吻合器在手术室内摄像头下晃晃,然后把吻合器的条码合格证贴在患者的病历上,根本没有使用该产品。自己的儿子手术被收取16800元“微血管吻合装置”的费用,后证实根本没有装。


患者张喜军曾因未使用血管吻合器投诉郑大一附院,签署“手术不理想协议”后获得2万元赔偿。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涉事医生回应:术中使用未达到效果裁切丢弃

 

价格高昂的医疗器材,为何消失了?

 

12月28日,9位投诉患者的主治医师王福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血管吻合装置”可缩短手术时间,提高血管通畅率。但在为患者手术中他发现,有大概70%-80%的患者使用后,效果都不错。另有20%左右的患者在手术中使用后,血管未通畅,便裁剪掉该器材重新进行了血管缝合手术。

 

王福建解释称,吻合器为一次性使用器材,吻合环闭合之后,无法再次使用,也无法退回医院。此前有患者反映了该问题,曾为部分患者退还了费用。至于患者质疑,其为收取回扣,虚构医疗费用一事,他表示,不存在此事。

 

“微血管吻合装置”总代理商驿麟科创医疗科技公司一位销售经理称,产品是把血管外翻之后挂在钢针上,针孔对位实现吻合。如果患者局部血管条件不好的话,可能会出现不通畅的情况,但无法确定未通畅的比例。驿麟科创官网显示,该产品已在临床应用30年,吻合成功率高达99.3%。

 

郑州某医院显微外科医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使用微血管吻合器的情况较少,未遇到过使用后血管不通的情况,“对于这类价格高昂的医疗耗材,未能妥善使用,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另有2名曾使用该吻合装置的显微外科专家称,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吻合一条血管的价格在1200元至1800元不等。使用该器材,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且因为是进口产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无形中会为患者增加负担。两人所在的医院,使用一段时间后便不再使用。

 

上述2名专家称,微血管吻合装置的功能是缩短手术时间、提高血管通畅率。但因为这个器材太小,对需吻合的血管有一定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感觉并未达到缩短手术时间的效果,“没有手工缝合得快。”

 

其中一位显微外科专家认为,使用该产品,有血管未通畅的情况,如果是术中裁除,应该明确告知患者、向患者展示使用后的产品,否则很难说是在术中使用了。

 

前述9名患者均表示,术前无人告知自己或家属使用该器材有失败风险。使用该器材失败后,变更为人工缝合血管,在术后也无人告知。

 

12月28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向郑大一附院宣传处反映。29日,工作人员表示,将在核实后给予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得到回复。


12月22日,患者王海森因拍摄的X光片中不显示微血管吻合装置,向警方反映情况。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警方未受理案件,曾有患者因此起诉院方未获支持

 

12月22日,前述9名患者中的4人,先后到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责任区一中队报案,接警民警对第一位患者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报案人,经向院方了解,“微血管吻合装置”为一次性使用,不留存体内,故报案人提交的X光片,不能证实医生未使用该器械。

 

王海森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于22日下午,到该所报案,也得到了同样的回复,警方未受理该案件。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显示:2017年中牟市民彭红杰左手受伤入院就诊,因院方诊疗存在过错,导致彭红杰左手拇指、食指、中指多段离断伤再植术后部分未成活,法院判定郑大一附院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4.9万元。

 

对于彭红杰诉求的“微血管吻合装置”未使用的问题,因现有资料无法判断,法院未给予支持。

 

12月25日,彭红杰的父亲告诉记者,彭红杰的主治医师也是王福建。彭红杰的代理律师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称,诉讼期间,因未能从医院调取彭红杰使用的微血管吻合器的产品合格证,无法对该产品的性质进行认定,故该项诉求未获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郑大一附院在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中,综合排名居全国第18位,全院有在职职工12459人,共有4个院区,床位1万余张,被称为“亚洲最大的医院”。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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