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郭铁)企查查信息显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巨丰”)及管理方诉利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于近期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尚未公布庭审结果。
 
1月12日,利乐方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利乐正配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此次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利乐在中国市场的战略投入和业务经营新巨丰制造中心建议新京报记者联系其董事会办公室,截至发稿相关电话无人接听。
 
资料显示,新巨丰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最大的内资控股无菌包装企业,2021年6月向A股二度发起冲击。2018年-2020年,新巨丰营收分别为8.6亿元、9.35亿元、10.1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644.23万元、1.16亿元、1.69亿元。其中,液奶无菌包装营收占比在2020年超过97%,对大客户伊利的销售额占比达70.77%。
 
利乐发源于瑞典,成立于1951年,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液体食品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生产线设计方案的大型跨国集团。1979年,利乐将前沿包装技术引入中国,曾被描述为“乳业战场背后的军火商”。据乳业人士介绍,国内乳企采用的利乐包、利乐枕等液奶包装均来自利乐公司,“利乐在这一包装领域基本没有竞争对手,处于垄断地位”。
 
2016年,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利乐中国有限公司等6家利乐相关企业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被处罚款约6.677亿元,同时责令利乐不得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时无正当理由搭售包材,不得无正当理由限制包材原纸供应商向第三方供应牛底涂布液包白卡纸,不得制定和实施排除、限制包材市场竞争的忠诚折扣等。时任利乐大中华区总裁殷长勋在官网公开回应称,尽管对结果感到遗憾,但利乐公司接受处罚,并决定不提起上诉。
 
企查查显示,此次新巨丰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起诉的利乐关联方包括利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利乐中国有限公司、利乐包装(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利乐包装(北京)有限公司、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利乐包装(佛山)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 郭铁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