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北京某医院职工赵某趁着离职前编造父亲生病、信用卡逾期没有还款等事由,骗取多名同事钱款后失联。近日,新京报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海淀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件,对被告人赵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21年9月,胡某前往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去年以来自己一直在北京某医院上班,其同事赵某以信用卡逾期没有还款为由,分多次找其借了5500元,在其要求赵某还钱时,赵某一直推脱说等发了工资再还钱。9月28日赵某请假离开单位一直未回,胡某感觉被骗了。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天津将赵某抓获。


据赵某交代,去年9月他准备从单位离职,走的时候想骗同事点钱,于是编造了自己信用卡欠钱被冻结的谎言来骗取胡某的钱财。离职后自己就换了手机号,处于失联状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发现,赵某不仅以自己信用卡欠钱为由骗钱,还以自己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为由骗了其他同事100元至3000元不等,共计一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被告人供述,六名被害人的陈述,辨认笔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等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被告人赵某及辩护人对本案的犯罪事实、指控罪名及证据材料均未提出异议,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多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赵某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对被告人赵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


编辑 郭懿萌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