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田杰雄)2月22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持续第十九年关注“三农”问题。在今年的文件中,特别提到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文件还要求,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我国从2004年开始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到2022年已是第18个年头。而自2006年起,小麦也被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至今也有16年。2014年和2015年以前,小麦和双季稻最低收购价分别稳中有涨,而在2015年以后,双季稻最低收购价开始逐步走低,小麦最低收购价也在2014-2017年保持了三年不变后出现了下降。仅在近两年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以每年0.01元幅度,开始了缓慢上涨。

 

值得一提的是,对比近5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提及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时,所坚持的“完善”、“调整”等政策方向,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对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适当提高”,也为种粮农户释放出了明确的积极信号。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唐峥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