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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午,北京冬奥会单板滑雪女子U型场地技巧决赛在张家口赛区云顶滑雪公园打响。最终,美国名将克洛伊•金以94.00分蝉联冠军,中国选手蔡雪桐获第4,刘佳宇名列第8,邱冷获第12名。


这是一场关注度极高的决赛,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中国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冠军得主谷爱凌都来到赛场观战。中国队共有3名选手参加决赛,分别是蔡雪桐(资格赛第3)、刘佳宇(资格赛第7)和邱冷(资格赛第12)。由于决赛按资格赛成绩倒序出场,邱冷率先亮相,刘佳宇第6位登场,蔡雪桐第10个出场。阅读全文>>>


第4次参加冬奥会的中国老将蔡雪桐依然没能实现收获冬奥奖牌的目标。赛后在混采区接受采访时,蔡雪桐几度哽咽,但最令她难过的并非未能站上领奖台,而是“没有完成自己想完成的那套动作”。


她满意自己的整体表现,难过到哭泣的原因是没能完成最想完成的那套动作,回看决赛,她认为第3轮的最大问题出现在起跳上,“当时要做反脚900,起跳的时候不够有耐心,有点急,没有给上力。”阅读全文>>>


第4名,是她收获的个人冬奥会最佳成绩。其实这位老将的前方不是领奖台,而是志在突破的未来。


对蔡雪桐来说,又一个4年落幕了,她没有明确给出是否出战下一届冬奥会的答案,但滑雪和生活还要继续。名次,从来都不是突破自己的止境。阅读全文>>>




2月10日进行的北京冬奥会花滑男单自由滑中,羽生结弦向自己和历史发起了挑战。与此前3年来的每一次挑战一样,羽生结弦今天依旧没能完成他执念许久的4A。尽管又一次摔倒,尽管无缘领奖台,但对羽生结弦来说,这是他要完成的使命。



平昌冬奥会后,羽生结弦便一直视4A为目标。这是羽生结弦在北京冬奥会,也可以说他职业生涯最后一个目标了,“对于挑战4A这个跳跃,已经有3年想法了。如果大家都说只有我能做到这个动作的话,我想去完成就是我的使命吧。”


去年底的全日锦标赛,羽生结弦首次在正式比赛中挑战4A,但并未能成功。今天早上赛前最后一练,羽生结弦仍在尝试练习4A,第一次双足落冰,第二次摔倒了。正式比赛开场6分钟热身环节,羽生结弦再度尝试4A,仍未成功。最后一刻,羽生结弦仍在执念完成这个人类此前从未有人完成的动作。


离场时,羽生结弦抓了一把场边的碎冰放在额头。对27岁的羽生结弦来说,北京冬奥会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冬奥会之旅了。


羽生结弦如果想要第3次登上冬奥会领奖台,完全可以保守地尝试四周跳即可。从成绩上看,羽生结弦与拿到铜牌的宇野昌磨总成绩只差不到10分,也就是一个四周跳分值的差距。


但羽生结弦并未这样,他选择挑战历史,一如8年前索契冬奥会上挑战3A的浅田真央。在人类向自我和极限挑战的道路上,需要更多的浅田真央、羽生结弦,他们都有一种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勇气。对他们来说,这样的谢幕不是最完美的,却是最动人。阅读全文>>>




运动员在紧张的比赛中出现失误失利是正常的,公众唯有对此抱持理性包容的姿态,才能真正理解何为奥林匹克精神。



北京冬奥会,精彩正在继续。谷爱凌惊天一跃,划出一道美丽的曲线,让人们体会到竞技的天空永远没有极限。苏翊鸣少年白衣,穿越林海雪原,从电影屏幕“滑”到冬奥赛场,转换了生活的赛道,让我们体会到一个人可以有更多彩的人生。


但与此同时,对一些运动员在比赛中的失误失利,赛场外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有人开始指责那些发挥失误失利的运动员。这些误解与指责,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而细究会发现,这与当下舆论场中存在的一种不良倾向有关:运动员成功夺金摘银就被捧到天上,若出现比赛失误失利就被千夫所指,甚至网暴。这种舆论动向值得警惕。


应当看到,日常生活与竞技体育不同,或波澜不惊,或惯性滑行。但竞技体育则与之不同,其过程充满高峰与低谷、成败与输赢。因此,我们在仰头追随运动员做出高难度动作的同时,也不妨对运动员的失误与失利,抱有理解与包容。阅读全文>>>




2月9日,“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有观点认为个人存取款业务将受到影响。晚间,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对此进行权威解读。



据了解,“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这条新规出自央行等三部门1月下旬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 〔2022〕第1号,下称“1号令”),该办法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仅2021年,公安机关共侦办电信诈骗案件37万余起,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现金匿名、难以追踪的特点,偏好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活动。金融机构依法适当加强对现金存取款活动的管理,有利于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事实上,居民合法收入的存取业务在我国一直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在《商业银行法》有明确规定,也是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执行1号令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


围绕新规,2月9日也有网友提问,新规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上述负责人表示,“为存款人保密”是《商业银行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得个人信息、客户隐私必须严格保密。除了遵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般性法律规定的要求,金融机构还需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等金融监管法律的要求建立严格、完备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泄露个人信息、客户隐私,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阅读全文>>>


编辑 侯韵佳 贾聪聪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