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2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多部门就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提出实施方案,可通过大数据对工资支付情况实时监控和在线检查,未支付企业可能面临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风险。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被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落实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6项基本制度。

 

《实施方案》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强化“风险+信用”评估,构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归集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的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根据风险等级评估和工资支付守法诚信评价相关等级分值和权重,实施综合评估,为企业画像,确定“风险+信用”四级分值,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A(低风险)、B(中风险)、C(高风险)、D(重大风险);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A(信用好)、B(信用较好)、C(信用较差)、D(信用差),切实做到“一业一评”。

 

通过建立四级企业主体名单,合理设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中高以上风险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通过开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落实,加强建筑市场源头问题治理,强调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引导企业守法诚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长效发力。

 

大数据实现在线检查和工资支付监控

 

《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数字监管平台和欠薪预警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控功能。

 

通过“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联动监管,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实现在线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主动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线索,及时处置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隐患问题。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监管检查单》,统一检查内容、方式、标准,各部门按照统一检查单开展检查,便于企业自查和政府监管。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检查。适时采取专项检查、跟进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落实重点监管全覆盖,守牢安全底线。

 

从源头资金到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

 

《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共治监管制度,推进欠薪问题多元共治,对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工作规范要求。

 

从市场主体角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合监管要求和标准,编制并发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合规手册》;从监管主体角度,编写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指引》,规范不同场景的协调处置方式,提高执法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处置能力和效率。

 

在工程建设领域,形成源头资金保障、中间过程结算、末端工资支付全链条监管和保障工资支付工作闭环。同时,发挥调解仲裁、检察院、法院、工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形成综合监管与多元共治相补充的工作体系。

 

下一步,北京市将强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落细。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