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胡萌 侯润芳)近两年来,直播带货迅速崛起,成为人们生活购物的一部分。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早期自发形成的直播带货过程中的纠纷也源源不断;虚假和过度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也对直播带货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与此同时,多位网红带货主播因涉嫌偷漏税被查引起诸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一份提案中聚焦这一社会公共议题。在他看来,直播带货作为新经济的一种,有可能长期留存并成为一种可以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为了更好保护商业模式创新,保护行业的发展,亟需规范监管政策,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行政引导,促进行业良性发展。”金李认为,要规范监管直播带货平台的销售量,从而合理征税。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严格公正处罚和纠偏。


据了解,直播带货主体可以分为厂家直销,政府促销,第三方专业销售平台,网红大V带货,朋友圈营销等等,其专业性,盈利性和市场影响力也各不相同。对此,金李建议,根据不同的直播带货主体进行分类监管。


金李还建议,明确直播带货的行业准入标准,比如各种直播带货资质,包括实名制、产品许可证、直播带货资质许可等,通过明确标准来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产品中的伪劣产品,保护网上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直播带货中出现的问题产品,金李认为,需要完善相应的追责体系。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针对直播平台的追责体系,要对直播平台进行适度追责,从而要求直播平台严把质量关,另一方面是对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的直播商家进行追责。


他还表示,直播带货的投诉渠道也需要加以完善,一方面是专门针对直播带货问题设立投诉渠道,可以由原来的315打假设立直播带货打假分支,另一方面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设立打假投诉机制,便于购买者进行维权。


金李认为,需加大直播带货的监管宣传,方便消费者出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投诉处理。比如,可以要求直播带货平台、直播带货企业、直播带货个人,在带货前对于投诉渠道进行介绍,从而有效宣传直播带货的监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侯润芳 编辑 陈莉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