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图/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据公安部消息,日前,公安部已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与进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较此前已经有了明显的缓和。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这充分说明近年来我国对人口拐卖的打击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等历史积案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民众开始对此前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给予极大的关注。而鉴于历史原因,此类案件在现实中并非个案。


诚如公安部所说,拐卖犯罪的高峰期集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还有一批积案没有侦破,拐卖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如何对此类案件进行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打击,是专项行动中需要着力的地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的一份研究表明,拐卖妇女案件主要有以下特征:拐卖者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男性农民;被拐妇女年龄多在14岁至30岁之间,且精神障碍患者占据较大比例;收买者主体是希望实现传宗接代的单身男性;被拐妇女呈现出从西南地区流向中东部地区的“迁移”趋势。

 

因此,在进行专项摸排调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在收集相关线索的同时,也不妨结合这些特性,让专项打击行动更为精准。当然,在收集线索的过程中也要积极与各地媒体展开合作,借助新媒体渠道收集线索,实现全方位摸排。


另一方面,经验表明,清理类似积案,包括对被拐卖人口上户口等事情的清查等,一定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各地执法部门无疑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其中的、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公务人员要依法予以严惩,堵住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每一个环节。

 

在形成震慑力的同时,也要借此机会做好农村的普法工作。“拐卖者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男性农民”“收买者主体是希望实现传宗接代的单身男性”等特性,足以说明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必要性:要让广袤的农村地带那些受教育水平低、对法治认知不足的民众对法律保持基本的敬畏,从源头堵住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当然,在专项打击的过程中,除了要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打通农村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外,还要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妥善安置。尤其是对受害者的精神状况、身体状况需要进行全面检查——该进行医疗救治的要及时联系卫健部门进行精准救治;生活上需要进行妥善安置的,各地要及时与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相关联动机制的作用。

 

而这,不仅要求国家部委层面进行联动,还需要各地方的公安、民政、卫健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这项专项打拐行动。

 

诚如公安部所说的那样,当前,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打击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也因此,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需要及时纠正,并借此机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搭建和完善集预防、发现、打击、解救、安置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打拐闭环。

 

最后,在进行专项打击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对于社会上“修改拐卖妇女儿童刑责起点和上限”等呼声,也不妨及时予以关注。全国“两会”马上就要召开,想必一些代表委员会有相关议案提案,不妨借此机会对相关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实现政策设计与民意的良好互动。

 

新京报评论员 | 马小龙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