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3月7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江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珠江股份于3月3日、3月4日、3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核实,珠江股份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珠江股份方面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江实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珠江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珠江股份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或协议等。

与此同时,经核实,截至目前,珠江股份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珠江股份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此外,珠江实业也确认,除珠江股份已披露事项外,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珠江股份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