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新京报记者4月12日获悉,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显示,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宁丰”富裕光瓶白酒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信息显示,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丰富裕光瓶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18年10月24日,500ml/瓶,酒精度:42%vol,商标:宁丰+图形),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43.9 %vol,标准值为42±1.0 %vol。
据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宁丰酒业”)官网显示,富裕县是黑龙江省生产名优酒的最大产区,生产的产品行销黑、吉、辽、冀、鲁、苏、粤、香港等地。企业注册有宁丰酒坊、宁丰老窖、金龙液、银龙液、金马车、银马车等系列,26个品种与品牌。另据企查查显示,宁丰酒业成立于2001年7月,法定代表人关彦春,注册资本2200万元。
就该批次不合格白酒的处理情况,4月12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宁丰酒业官网电话以及工商信息备注电话,均为“电话已关机”。
据悉,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