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唐山打人案嫌疑人陈继志等9人被逮捕。记者检索发现,陈继志姓名曾出现在2019年发布的刘某故意伤害罪刑事裁定书中。13日,这起伤害案的受害人商某表示,两个“陈继志”为同一人。商某称,2015年陈继志着急用钱,拿车让其抵押10万元,陈继志把钱输光后,以追讨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指使刘某等人用锁对他殴打,并装进后备厢10余小时,次日商某趁机逃脱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