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6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首农食品集团旗下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近期因超《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分装鱼豆腐,被罚款8.35万元。
据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购进了东莞东海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箱鱼豆腐(1700克/包),受经销商北京洪彬圣野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3月1日起分装成200克/盒的小包装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盒马生鲜超市。
截至2022年3月24日,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共生产了规格为200克/盒的鱼豆腐产品1155盒,销售1148盒,单价是6.97元,销售金额是8001.56元。
天眼查显示的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北水食品详情。  天眼查截图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称,调查发现,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中的食品类别是速冻食品,不包含其所生产的鱼豆腐产品,且该产品不允许分装。另外,当事人分装生产的规格为200克/盒的鱼豆腐产品其标签上所标注的制造商名称为东莞东海潮食品有限公司,没有标注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
基于上述原因,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书,决定对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罚款8.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01.56元,同时没收非法财物。
天眼查资料显示,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463.97万元。股权信息显示,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是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