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戴轩)北京今日(10月12日)通报,感染者70未严格遵守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抵京后7日内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防疫规定,其所在公司未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未履行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等职责,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

 

据通报,感染者70通过社会面核酸筛查发现,现住丰台区看丹村甲3号。10月8日乘车进京,自述10月11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当日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10月12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编辑 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