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时隔近半年,国内信用卡新规正式落地。

7月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较2021年12月16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记者看到,正式落地的《通知》增加到三十九条,并主要从“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增加对信用卡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及“完善过渡期安排”三方面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合理建议充分吸收采纳。

具体来看,首先,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通知》较征求意见补充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为客户提供已签订合同信息查询渠道、以有效方式通知客户还款和逾期等信息、提供委外催收机构信息等。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质效,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银保监会该位部门负责人对此项完善的意图解释道。

其次,《通知》明确增加了对信用卡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准确标识和完整传输交易信息,清算机构应当完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对违规成员机构采取必要措施。

这“补充了对相关机构防范信用卡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职责要求。”该位部门负责人接着解释道。

再次,《通知》完善了过渡期安排,即明确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即公布之日)起2年,存量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涉及业务流程及系统改造的,须在6个月内完成,改造后新增业务须严格符合《通知》规定。

半年前,征求意见稿公布时,关于清退“睡眠卡”的问题,曾引起关注。在今日正式落地的《通知》中,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得到重申。

关于发卡管理,《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

与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要求一致,《通知》对于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将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此外,《通知》还列示了默认勾选同意、强制捆绑销售等营销禁止行为,并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统一资格认定,任何人员不得从事该机构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

而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通知》亦与征求意见稿相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即60期)。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即24期)。

新规落地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线上信用卡业务试点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对此,据银保监会该位部门负责人介绍,“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