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7月11日,赛升药业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北京赛而生物因违规排放污水,收到北京市水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实,因赛而生物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经取样检测,赛而生物向排水管网排放的污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cr)测定值为930mg/L,不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表1A级限值的规定,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赛而生物作出处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赛升药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动排查与环保相关的各个环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赛升药业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控股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5.1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