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7月16日,德展健康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年1月29日,德展健康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250万元至7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3550万元至5300万元。2022年4月23日,德展健康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74.04万元至-10274.04万元。2022年4月27日,德展健康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8.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32.23万元。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德展健康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德展健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章红作为德展健康董事长、刘伟作为德展健康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婧红作为德展健康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对上述三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