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退市公司被监管部门追责的消息颇吸引市场的眼球。已退市公司被集体追责,这在A股市场中也是较为罕见,而且被追责的公司数量并不少。个人以为,退市公司被大面积追责的现象,彰显出监管部门对市场上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的监管理念。


粗略统计,被追责的包括东海A退、邦讯退、天首退、德威退、网力退等多家今年退市的公司,且都是深市退市公司。


综合来看,此次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信披违规成为千夫所指,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成为主因。


当然,这些公司被追责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邦讯退主要是由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天首退、东海A退主要是由于“未在业绩预告中预警公司存在终止上市情形”,且在此过程中多存在业绩前后披露不一致或“变脸”的情形;网力退主要是由于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退市公司及责任人员被处罚的结果不同。有退市公司被公开谴责的,有退市公司董事长等责任人员被公开谴责的,也有被公开通报批评的。比如邦讯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不仅对邦讯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公司董事长、相关董事、独董、监事、财务总监等都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事实上,退市公司基本上都是些步入困境的公司,如果因退市公司的严重违规行为而处以高额罚款的话,毫无疑问将存在高额罚款无法执行到位的问题。因此,对退市公司课以巨额罚款,不仅没有实际意义,还容易流于“形式”。


不过,由于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主体主要在“人”,对责任人员除了公开谴责与通报批评外,该罚款的进行罚款,个人以为亦是应有之义。


一家上市公司退市后,由于转入新三板市场,受到的关注度无疑会低得多。尽管中国证监会在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无法改变这一局面。即使如此,对于准退市公司、退市公司的违法失信行为,仍然有必要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这也与证监会倡导的“监管从严”的监管理念一脉相承。


此次被追责的退市公司,其违规行为均发生在深交所作出退市决定前。个人以为,对于监管部门作出退市决定后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不可被漠视。


比如今年多家退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股价频频出现异常波动,背后资金炒作迹象非常明显,甚至不排除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针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炒作股价行为,监管部门应该有所作为,绝对不能听之任之。否则,退市公司将成为投机资金、违规资金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场所。


此外,如果退市公司转入新三板后,出现虚假陈述、损害股东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须切实履行职责,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对退市公司发起集体诉讼。从上市公司到退市公司实现“一条龙”式的监管,才能更进一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作者/曹中铭

编辑/岳彩周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