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公安部为统筹推进公安机关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并公布了“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典型案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勇、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政委侯政伟出席会议并对相关情况予以介绍。


9月1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安部供图

 

成果:百日行动”以来公安机关打掉团伙150余个

 

张晓鹏介绍,“百日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侦破涉渔涉砂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人,打掉团伙150余个,查扣涉案船舶170余艘,涉案金额1.1亿余元。通过集中打击震慑,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形势进一步好转。

 

长江非法捕捞案警方抓捕现场。视频截图

 

公安部专门成立了“长江大保护”工作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转,针对每一条涉渔涉砂等举报线索,第一时间部署核查,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核查结果。对已受理的有效举报线索,全部按照“情况未托底的不放过、措施未落实的不放过、结果未查透的不放过”原则,坚决查透查清。目前,对所有有效举报线索均已100%完成核查,举报线索查实率超80%,指导侦破刑事案件130余起、带破隐案积案200余起。

 

张晓鹏介绍,公安部将继续利用好“长江大保护”专班举报中心这一有利平台,切实加强分析研判、调度掌握、督办推进等措施,针对性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打击查处力度。同时,倡议沿江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部24小时涉渔涉砂犯罪举报热线010—66262044和举报邮箱changjiangjinbu@163.com检举相关非法行为,用实际行动为长江生态保护贡献出力量。

 

张晓鹏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生态犯罪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案例:侦破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形成有效震慑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勇在会上介绍了“2.22”重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他表示,近年来,重庆公安机关坚决贯彻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对非法捕捞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今年2月,重庆公安机关对渝北区一水产市场商户贩卖野生鱼的线索循线深挖,会同贵州、广西公安机关,历时4个多月、辗转15000多公里,一举打掉一个长期盘踞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捕运销”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2人(采取强制措施53人),现场查获渔获物700余公斤(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12余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车辆15台、电捕网捕渔具64副(套)。

 

冯勇介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办人员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相对固定、分工清晰,采用“订单式”预约求购,渔获交易多选择夜间山坡密林地,作案人员往往点对点单线联系并采取现金交易,逐步形成了非法捕捞的前端水域居民捕捞,中间鱼贩收购、贩卖、运输,后端水产交易场所、餐饮场所销售,“捕运销”“一条龙”的地下产业链。针对此情况,侦办人员坚持专群结合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作为工作重点方向,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有效解决非法捕捞活动日趋隐蔽、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坚持协同作战,在公安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重庆公安会同贵州、广西警方依托跨流域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确定“截中流、打源头、追下游”侦查方案,多警种协同上案,联合侦办、集约抓捕、顺利收网。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政委侯政伟在会上介绍了“3·20”非法采砂案。他指出,今年6月底,长航公安局在“百日行动”期间纵深推进、全力攻坚,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泰州、镇江、扬州三市交界水域跨区域作案的全链条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余人。经查,以犯罪嫌疑人仲某平为首的7个非法采砂犯罪团伙,先后组织5条采砂船、17条运砂船非法采砂30余次,盗采江砂20万余吨,运至江苏、上海、浙江等地售卖牟取暴利,涉案价值1600余万元。

 

侯政伟介绍,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侦办人员发现该案有四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一是工具“隐性化”。该案非法采砂船均进行了隐性化改造,船舶自动化程度高,马力更大、噪音更小、作案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二是手段“专业化”。不法分子作案多采用“黑卡”联络、现金交易;聘用不法人员盯梢执法单位办公驻地及船艇。三是人员“家族化”。非法采砂人员多为同村、同家族人员,且对船上务工人员开展对抗审讯的“话术培训”。四是组织“严密化”。该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运砂船和卸货码头相对固定,一个晚上即可完成“采、驳、运、销”四个环节。针对此情况,我们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及时转变思路,以非言词证据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水上专业优势,深化“一线带三圈”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与沿江地方公安机关水陆并举、协同发力,实现了对犯罪活动的全链条打击。

 

9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为:上海戚某亮等人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西九江余某等人“捕运销”全链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西南昌张某阳等人勾联护渔人员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湖南湘西董某顺等人在国家级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重庆市王某豪等人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安徽芜湖秦某东等人跨省非法采砂案,安徽马鞍山张某等人跨水域非法采砂案,安徽马鞍山李某志等人勾结行政管理人员非法采砂案,江西九江朱某金等人利用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案,四川绵阳易某红等人利用挖机非法采砂案。

 

经验:继续推进长江警务一体化建设

 

“依托前期建立的‘一线带三圈’长江一体化警务协作机制,强化江地协同发力,成功侦破江苏镇江‘3·20’特大非法采砂案、重庆‘2·22’特大非法捕捞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打掉15个组织化团伙。”张晓鹏介绍,2021年4月,公安部在武汉召开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组织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机关分别签订了上、中、下游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长航公安机关垂直管理和水上执法优势,与地方公安机关属地管理和侦查资源优势有机融合,在长江上、中、下游分别建立协作圈,由长江干线作为牵引,形成“一线带三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发挥合成作战效能。

 

张晓鹏介绍,目前,在协作框架指引下,长航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签署了17项执法协作配合具体措施文件,在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各项工作上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江地警务执法协作更加紧密,实现了跨区域统一指挥和多地区、多警种联合行动,在合力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犯罪方面发挥出了突出作用,深度打击了此类犯罪跨区域非法网络。通过江地协作,已连续成功侦破涉及长江上、中、下游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有力震慑遏制了此类犯罪活动,长江警务一体化格局效能初显。

 

他介绍,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立足实战需求,在落实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长航公安警务协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长江各级支流流经省份的禁捕、禁采等工作实际,推动延伸“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建设覆盖范围,以打击涉江突出犯罪为重点,围绕案件协查、联合抓捕、案件移送等具体办案环节,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实战效能。同时,进一步密切与涉江行政主管部门联动配合,将执法监管、排查整治和打击犯罪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新京报记者 赵利新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