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9月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通州警方全面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工作,在持续对电信诈骗分子严厉打击的同时,对非法倒卖银行卡、手机卡等上游犯罪环节加强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打击。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通州警方刑事拘留33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

警方从犯罪嫌疑人处起获的违法犯罪工具。通州警方供图

8月初,通州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线索,有人从事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活动。接报后,刑侦支队民警立即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8月4日12时许,办案民警在丰台区某公交站将嫌疑人冯某某(女,64岁)抓获。经讯问,冯某某对其非法贩卖银行卡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初步核实,冯某某贩卖的2张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26起,涉案金额95万元。随后,冯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8月17日,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陆某某(男,23岁)疑似存在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情况。对此,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8月19日13时许,民警在通州区梨园镇某路口将陆某某抓获。

经讯问,陆某某对其非法贩卖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核实,其仅贩卖1张银行卡,就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5起,涉案金额20万元。随后,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给他人自身面临巨大风险的同时,很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