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出通知,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通知提出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 完善种植牙牙冠价格形成机制等十二项治理目标要求。其中明确提到,目前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全流程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普遍高于4500元每颗的地区,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导入至整体不超过4500元每颗的新区间。

 

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

 

国家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8月19日,河北石家庄,新乐市中医院牙科诊室内,医生正在为患者修补牙齿。图/IC photo


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各省份实施价格联动。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按挂网价格“零差率”销售。第三方工厂生产的牙冠,价格包含种植过程中返厂调改的费用,不得额外向患者收费。

 

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种植牙牙冠的,采取“产品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由医疗机构以物料成本、加工服务等为基础,按照适当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确定价格并挂网,与竞价挂网牙冠的比价关系保持在合理区间。牙冠制作的翻模精修、扫描设计、打印切削、烧结上釉、上色调改等具体操作作为成本要素计入种植牙牙冠价格,不再将具体操作步骤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额外向患者收费。 

 

全流程调控价格,规范整合口腔种植价格项目

 

国家医保局的通知中提到,目前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全流程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普遍高于4500元每颗的地区,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导入至整体不超过4500元每颗的新区间,三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参照当地医疗服务分级定价的政策相应递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调控目标范围内进一步采取谈判协商、成本监审等措施降价,进一步扩大调控效果,惠及群众。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整体已普遍低于4500元每颗的地区,鼓励维持现行低价。

 

同时,通知也提到,允许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放宽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放宽比例不超过20%;鼓励地方对于口腔种植成功率高等特定情形的医疗机构,探索定向宽松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控政策。

 

在口腔种植价格项目方面,通知提出,一期植入手术(种植体植入)和二期手术(放置愈合基台)的设计、准备和操作等合并为种植体植入项目。种植牙配套实施的植骨手术、软组织修复、植入体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务,设置独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对于全牙弓修复种植、颅颌面种植等复杂种植手术,可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上体现差异。医疗机构为确保缺牙修复精准度,利用医学影像等各类检查手段和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构建虚拟3D模型、制作病灶模型或手术导板的,按照服务产出分别设立相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不得以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补贴”“低价”等价格手段诱导欺诈患者

 

“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以降为主。”国家医保局的通知中说,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专题论证、重点降价;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院际差异大的,要督促价格次序排位靠前、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价格对市场的参照和锚定作用。

 

全牙弓修复种植、颅颌面种植、复杂植骨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固定义齿、可摘义齿等其他缺牙修复方式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缺牙修复服务。拔牙、牙周洁治、补牙等以技术劳务为主的项目,历史价格偏低的可适当提高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2022年12月底前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实行自主定价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各医疗机构在当地发布实施新价格项目后1个月内重新公布价格,促使价格水平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定期发布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平均水平。

 

对于民营医疗机构,通知要求,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以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补贴”“低价”等价格手段,诱导欺诈患者。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报量率高、中选产品使用率高、主动承诺接受价格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

 

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医院将列入警示名单

 

国家医保局提出,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种植牙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此次专项治理还提出,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开。

 

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从今年12月到明年3月,为专项治理实施阶段。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和种植体等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以及种植牙耗材、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以省为单位形成报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