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针对大北农终止收购正邦科技旗下8家饲料公司股权,并向法院起诉索赔一事,正邦科技10月9日发布说明公告称,大北农单方面解除合作,对于大北农公告中有损正邦科技的陈述,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进一步完善在西南地区饲料产业布局,大北农2022年2月28日宣布收购正邦科技控股子公司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丹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重庆广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云南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昆明新好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大鲸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正邦畜牧有限公司、云南广德饲料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51%的股权(以上8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合计约为20亿元-25亿元。

根据协议,正邦科技方面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亿元、1.6亿元、2亿元,并协助大北农完成标的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安排。

大北农9月30日发布公告称,已向正邦科技支付5亿元预付款并推进完成反垄断审查。但在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过程中,正邦科技方面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无法出具,对大北农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正邦科技方面还拒绝根据协议约定配合大北农人员参与过渡期的管理工作。另外,正邦科技在收到5亿元预付款后,也未按照协议约定将预付款用于清理标的公司的债务等。

大北农认为,正邦科技上述行为严重阻碍了交易的正常推进,已构成根本违约。9月29日,大北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邦科技偿还5亿元预付款,支付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合计约6.09亿元,同时要求正邦科技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正邦集团”)、正邦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及标的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对此,正邦科技10月9日发布说明公告称,其于3月1日收到大北农预付款5亿元,并已按照交易约定的先决条件履行并达成自身责任义务,履约过程积极配合以促进交易顺利进行。大北农9月30日发布终止收购公告,单方面解除与正邦科技合作。“经核查,该公告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目前暂未收到法院通知。对于大北农公告中有损公司声誉的不当陈述,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编辑 李严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