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0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驻马店发布”公众号获悉,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发布《关于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简称“通告”),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今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中心城区新房契税,补贴标准为契税总额的20%。

据悉,为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驻马店市财政局发布此次《通告》。其中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在今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

《通告》明确,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驻马店市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此外,根据《通告》,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已享受该契税补贴政策的,购房人(纳税人)申请办理退房(退税)手续时,必须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后,再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