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为)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10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就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作了介绍。

 

臧铁伟说,为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内外畜禽遗传资源,提升我国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此次修法将“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列入本法立法目的,并作了几方面规定。


首先,明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开展资源调查、保护、鉴定、登记、监测和利用等工作。


同时,明确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的条件。支持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开发利用,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保障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的用地需求,同时明确关闭或者搬迁的批准程序和安置原则。

 

此外,还明确国家对畜禽遗传资源享有主权,规范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的基础研究,加强畜禽种业自主创新。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