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26日,润东汽车发布公告称,2022年10月14日,联交所向润东汽车发出函件,告知上市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4日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的规定,决定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润东汽车股票自2021年4月1日起暂停购买,其未能于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覆盖。

联交所亦确认,除非公司根据其于上市规则第2B章项下的权利,申请复核取消上市地位决定,否则,润东汽车股票上市的最后一天为10月28日及其股票上市地位将于10月31日上午9时起取消。润东汽车为专注于豪华品牌的汽车经销商,2020年12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员法院正式受理针对润东汽车的重整申请。

编辑 王琳琳 林子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