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官网11月11日消息,11月8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邵一江受贿一案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帮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邵一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邵一江利用担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标、业务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14.5万元,其中未遂143万元、索贿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证据等充分发表了意见,邵一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5月27日消息,邵一江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邵一江曾长期任职合肥学院(前身为合肥联合大学),历任学生处处长,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教务处处长等职。
2014年12月,他调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16年4月任院长,至被查。
邵一江(资料图)
今年8月,邵一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邵一江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不讲师德、枉为师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公务接待违规用酒;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甘于被“围猎”,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夫妻联手大肆敛财,严重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邵一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邵一江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邵一江简历
1985年8月至1993年7月,合肥联合大学本科毕业留校工作,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学生处副处长,讲师(其中1988至1991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攻读研究生);

1993年7月至2001年,任合肥联合大学学生处副处长;

2001年至2003年7月,任合肥联合大学学生处处长;2002年评聘为副教授;

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合肥学院学生处处长;

2004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合肥学院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2008年评聘为教授;

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合肥学院教务处处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6年4月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22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