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各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介绍,首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已形成,为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潘新胜介绍,北京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推动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正式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形成了由2件地方性法规、1件地方政府规章和4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涵盖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的首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潘新胜表示,《条例》力求引领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动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与安全等新形势对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先行和创制作用,完善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条例》积极践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制约首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就网络平台、展会等有关主体权利义务进行充分平衡,有效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