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如今,提升学历或者职业晋升对发表论文的要求不断提高,“黑论文”中介也随之发展壮大,他们对外宣称“付费即可发表”,从而非法收取“版面费”,同时也导致若干非法学术期刊批量涌入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污染学术环境。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获悉,近日,顺义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黑论文”的非法经营案。
 
该案中,被告人杨某伙同其弟杨某某采用假冒期刊征稿并私自印刷、设置虚假检索网站等方式,召集代理推销“付费发刊”,共计获利超千万元。最终,二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庭审宣判现场。顺义法院供图

据了解,杨某从事论文中介行业多年,发现市场上有大量发表论文的需求,但正规期刊对于论文质量要求较高,且版面很有限,需要等待很长的周期。杨某认为自己找到了“致富门道”,想通过帮他人发表论文赚钱。于是在没有取得出版物出版、发行资质的情况下,杨某在网上化名“贾编辑”,并冒用《基层建设》《防护工程》等期刊名称在社交软件群组里发布征稿广告,承诺“一百元一个版面”“半个月出刊”“保证国家认可”。杨某全程通过网络完成收稿、排版、印刷等事宜,收取客户版面费,随后自行联系印刷厂排版印刷,并将假冒期刊邮寄给代理或者客户。
 
为了扩大客户群体,杨某找来了弟弟杨某某帮忙,并相继从全国各地召集20余名网友作为她的代理,假冒“编辑”在网上发布征稿广告,“生意”越做越大。为了满足客户论文需要网上检索的需求,杨某通过他人克隆山寨网站实现了“论文上网”,为客户提供数据库检索截图等售后服务。
 
2021年9月3日,被告人杨某、杨某某被查获。此时二人已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长达四年,“生意版图”遍布全国各地,非法获利金额达1800万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某、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赃款,且被告人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本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杨某某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官提示,相关单位、学校需要加强论文审核以及教育培训工作,一旦发现有代写、代发论文的现象应严肃处理,从根源上杜绝“学术造假”问题。同时个人有发稿需求也应当提高警惕,不要抱着“投机取巧”的心思指望歪门邪道,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前途,还可能有被骗的风险。

编辑 杨海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