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妇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2022年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人身和人格、财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权益,覆盖性侵、家庭暴力、离婚经济补偿、子女异地抚养权、“外嫁女”土地补偿、就业歧视、“四期”妇女权益维护等多领域。

 

此次发布是自2016年以来北京市第四次发布全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发挥着教育、引导、示范作用,对增强妇女群众法治观念、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北京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部分案例介绍:

 

Q公司就业歧视案

 

Q公司自2019年7月起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求职者进行面试。在对女性求职者进行面试时,Q公司除了询问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进一步询问了女性求职者的婚姻状态及近期生育计划。至2021年6月,共有2315名女性求职者参加面试,全部被询问了婚姻状态,其中515名女性求职者还被询问近期是否有生育计划。

 

2021年6月,公司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Q公司涉嫌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进行调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区工会、区妇联对Q公司进行约谈,督促Q公司限期纠正了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通知》明确,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牛某猥亵儿童案

 

2020年7月,结合疫情期间在校学生频繁使用网络的实际,某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监督检察专项行动。摸排中发现“非接触式”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2020年6月至7月,被告人牛某(男)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分别诱骗被害人刘某(女,案发时8周岁)、梁某(女,案发时11周岁)拍摄下体、胸部等部位隐私照片及不雅视频等供其观看。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固定证据并开展立案侦查。经综合证据审查认定,同年9月,检察机关以牛某涉嫌犯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2021年4月,牛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事后,检察机关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对涉案被害幼女开展心理疏导,引导被害幼女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并开展跟踪回访和亲职教育。

 

本案“非接触式”性侵行为方式隐蔽,易被家长忽视。因此,广大家长要警惕网络犯罪等日常监护安全盲区,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家庭监护教育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上网。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陈静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