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12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四分局四大队乐山警务室在“西南西北冬季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超速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因无证、超速驾驶机动车,胡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四川高速公安供图

12月3日10时23分,乐山警务室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川A小型越野客车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正在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开展站口勤务的乐山警务室民警迅速设卡拦截该车。当日10时33分,嫌疑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告知驾车男子胡某某所驾车辆车速达151公里/小时、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然而此时胡某某却显得既焦虑又紧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种种迹象表明,胡某某可能还有其他问题,民警立即对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
 
经查询得知,胡某某系成都人,其驾驶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目前处于注销状态。胡某某称,因工作繁忙,平时很少开车,忘了去审证,导致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他也知道驾驶证被注销不能开车,平常都是家人或朋友驾车。当天与朋友从成都出发到乐山办事,行驶途中,朋友称昨晚看世界杯比赛没有休息好,感觉很困乏,准备到服务区休息一下。为了赶时间不耽误办事,胡某某认为自己驾车技术还是不错的,便心存侥幸替朋友驾车驶向乐山,没想到因车辆超速在乐山收费站被高速公安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讲明超速、无证驾驶的严重危险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胡某某本人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驾驶证不是“一考保终身”,请广大驾驶人在初次拿到驾驶证后注意查看有效期限,避免因逾期未换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无证驾驶危害极大,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