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2月15日,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公布,共有包括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在内的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将于2023年1月6日-8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根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起,上海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情况进行录取。
 
2023年上海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25所试点院校的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院校一览表。图/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方案显示,2023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2023年1月6日-8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成绩总分450分。2023年1月下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中旬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023年2月16日,各试点院校公布本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2023年2月25日-26日举行院校自主测试。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试点院校自主测试资格。
 
根据方案,院校自主测试(一般为面试或技能测试)内容由各试点院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测试科目原则上为1门。院校自主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2023年3月1日,各试点院校应根据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通过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考试招生机构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规定进行递送。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各试点院校在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中,必须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简表。图/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