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近日,北京市妇联与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2022年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人身、财产等各方面权益,均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副庭长刘洋审理的“诸某某与顾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成功入选。
 
刘洋介绍,未成年人小胜父母离婚,协议约定小胜由其父诸某某抚养,其母顾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每周六将小胜接走探望,周日送回,有变动另行商定。
 
后诸某某因工作调动迁居外埠,在未事先与顾某协商一致之下,携小胜搬至当地生活并为其办理转学。诸某某与顾某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顾某认为诸某某抚养对孩子成长不利,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变更为孩子由其抚养,诸某某承担抚养费至孩子成年。诸某某则认为离婚协议未作具体约定,其为孩子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更有利孩子成长。一审认为,诸某某减少了顾某的探望时间、增加了探望成本等,判决孩子变更由其母顾某抚养,其父诸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诸某某上诉。
 
刘洋认为,这是一个“双城记”的故事,涉及的正是当下社会中父母离婚后异地抚养孩子的新难题。她深知,抚养与探望是亲子关系得以良好维系的基本表现,而以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当今人口跨地域流动成为常见现象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挑战与难题,在父母离婚后分居异地时往往演变为更加激烈的亲情“战争”,判决在客观上可能难以及时执行。
 
跨越城市的异地抚养,环境改变和生活差异下,如何持续保障孩子权益?异地抚养中,监护职责如何履行,探望权利如何保障,探望成本的增加如何解决?如何在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对孩子自我选择权利的尊重?
 
合议庭开庭后,刘洋通过云法庭与孩子单独对话沟通,充分了解其真实意愿。小胜表示,他愿随其父在当地生活,他的状态和语言都表现出与家人、师生相处愉快的现状。考虑到要在尊重孩子意愿之下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刚性判决并非最优解。
 
在充分了解父母条件、各方情感需求及孩子心理状态基础上,法官与当事人的多次诚挚沟通、多番释法调解,最终,孩子父母意见达成了一致。在第五次庭审中,双方达成了以共同抚养、共尽义务、共担探望成本、递进抚养费用等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协议,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
 
该案充分听取考虑和尊重适龄未成年人真实意愿,以共同抚养破解异地抚养权争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少年审判中践行人民至上,凸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除本案外,作为10件典型案例之一的“通过网络猥亵儿童性侵犯罪案“的二审承办人也是刘洋。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