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近日,按照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乐山警务室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拦下并处罚了一位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男子。


民警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图源: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


开展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两辆小型汽车突然停在收费站内匝道上,前车驾车男子下车后与后车后排位置一男子进行对换后才缓缓驶出站口,行迹可疑。民警遂拦下两车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前车驾驶员相关证件后,民警询问为何出站前换人,该驾驶员矢口否认。


面对驾驶员的狡辩,民警迅速调取执法记录仪拍下的两车换人全程视频。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了更换驾驶人的事实。民警要求之前驾驶前车的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他表示忘在家里了,并向民警提供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经查询,该男子提供的均为虚假信息,民警使用警务通对其进行人脸识别,发现该男子姓王,当前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在证据面前,驾车男子王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王某今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交管部门查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当日,他的朋友开了两辆车从成都出发到乐山办事,行驶至夹江服务区时,驾驶前车的朋友称驾车太久,十分困乏,准备休息一下再走。


而王某为了不影响办事,在明知驾驶证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替朋友驾车驶往乐山,没想到刚出站时发现站口有交警检查,便试图与后车一朋友换座,但还是被交警识破。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出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此类违法驾驶人大多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认为自己曾经取得过驾驶证,已经掌握了驾驶技能。殊不知驾驶证之所以被暂扣,正是因为其触犯了交通法律法规,暂扣期满后需要重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驾驶课程,考试通过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请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