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安徽安庆市中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对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小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陈小平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