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月5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晟国际”)发布公告,披露有关重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最新状况。公告显示,2022年10月5日、11月3日及12月1日,执行人员豁免该公司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将寄发通函的最后时限分别延长至2022年11月4日、12月5日及其后至2023年1月6日。

福晟国际在公告中表示,福晟国际及认购方一直努力满足认购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

此外,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债务声明以及有关福晟国际财务或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动的声明,福晟国际已向执行人员提出申请,要求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而执行人员表示有意批准福晟国际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予股东,由2023年1月6日推延至2023年2月6日或之前的日期。

此前,福晟国际遇上严峻的流动性挑战,并一直积极寻求重组业务及改善财务状况。2022年5月13日,福晟国际发布公告称,2022年5月11日,福晟国际及潜在投资者进邦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进邦投资”)订立条款书,据此,订约方已就建议重组及可能认购事项表现其谅解。
 
根据公告,进邦投资拟提供现金2000万美元,以供福晟国际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认购股份占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90%。作为豁免偿还公司欠负其债权人全数债务的代价,进邦投资拟将10%获配发及发行的认购股份转入债权人计划;允许福晟国际动用所得款项中500万港元作为债权人计划的现金代价。所得款项的余额拟用于结付重组成本以及福晟国际中国附属公司营运资金。
 
彼时,福晟国际方面表示,上述重组完成后,进邦投资预计将拥有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80%;进邦投资随后以向公众配售方式减持公司5%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使其持有公司股权的百分比由80%降至75%,此后,进邦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编辑 武新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