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6日),北京市发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记者注意到,对于核酸筛查、授课如何根据疫情流行程度调整、医疗资源如何对接等问题,新方案进行了明确。该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学校、幼儿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随着新冠即将实施“乙类乙管”,北京市也将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学校、幼儿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无须提供核酸证明。


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疫情流行或流行严重时,学校可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


线下授课根据疫情流行程度调整


方案提出,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非疫情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疫情流行时,高校校园内可实施分区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根据疫情风险,涉疫中小学或幼儿园短期内可采取线上教学或临时关停。


疫情流行严重时,控制大型活动及聚集性活动,严格高校校园管理。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学校、幼儿园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高校可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措施,提醒与感染者共同居住、学习、工作的师生员工做好症状监测。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所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医院与高校“一对一”包联 医护驻校工作


在医疗资源配置上,学校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


高校深化“校地协同”,依托属地建立健全分级就医诊治体系,加强健康驿站建设,按照在校师生员工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


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设置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11类症状的师生员工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重点排查有基础疾病、残疾、孕妇、精神疾病等人群,摸清底数,及时建档立卡,建立兜底帮扶机制。


市区卫健、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观察场所建设、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建立医院和高校“一对一”包联清单,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学校、幼儿园储备一定数量的非处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常用防疫物资,做好应急人员储备。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刘梦婕